团委发〔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团品牌活动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玉铃 发布时间:2023-04-26 18:17:51

各教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团品牌活动的评选通知》要求, 我校 团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团品牌活动申报工作, 由学生社团申报, 教学院审批,社团品牌活动评议小组评审,校团委审定, 网上公示 无异议,校团委决定批准13个活动为2023年度社团品牌活动,具体 名单见附件1。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质性结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资助

拟资助社团品牌活动500元活动经费(因太阳岛文学社有专项赞助 经费,故不予以资助) ,对实施质量高、开展效果好的活动,将在 原资助经费的基础上视情况进一步追加。

二、活动实施

1.各学生社团按照策划案时间有序进行,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要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实施过程,同时按要求做好活动记录;

2.活动资助经费开支须符合学校财务的有关规定, 包括发票格 式、经费用途等方面, 活动结束后由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在财务系统 内向校团委申请报销;

3.品牌活动实施过程中,校团委将对活动中经费使用名目、经费 具体使用途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活动验收

1.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包括活动中的 高质量照片或视频、策划案、经费预算表、决算表、宣传稿,在活 动结束后打包发送至邮箱1784568911@qq.com;

2.获得经费的品牌活动,如果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实际活动内 容、经费使用与原策划案内容有较大出入的,将不予报销经费。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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