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9号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度“五四表彰”评选的结果公示
发布者:杨柳
发布时间:2023-04-25 17:46:39
各分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乐山师范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团 〔2019〕1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集体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现将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19980405255。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