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凝聚广大青年,激发青年成长活力,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为学生成长成长搭建平台,结合团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各类发放实施办法》。
二、发放范围及标准
(一) 实习老师补助
1.工作时间:学校行政坐班人员上下班时间。
2.工作职责:
(1) 协助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 协助团委场地管理和使用,固资清理,档案管理。
(3) 协助做好团委招标与采购工作。
(4) 负责做好团委信息发布。
(5) 完成团委老师分配的其他工作。
3.发放标准:800元/月/人,如实习期结束后,据其表现可奖励200-400元。
(二) 学生助理补助
1.工作时间:课余时间。
2.工作职责:
(1) 协助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 协助团委场地管理和使用,固资清理,档案管理。
(3) 完成团委老师分配的其他工作。
3.发放标准:300元/月/人,如一学期结束后,据其表现可奖励200-400元。
(三) 学生干部加班补贴
1.加班范围:挑战杯、创青春、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各类晚会等重大工作。
2.工作量核定:由分管教师核定具体人数和工作量,由科室负责人核定后提交部门党政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发放标准:参照《乐山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8-12元/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
(四)服装间管理补助
1.工作职责:
(1) 服装为公告财产,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服装间。
(2) 进入服装间时禁止携带任何火源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3) 专人专管,负责将服装道具登记入册,合理放置,整齐划一。
(4) 借用服装时需出示OA凭证,并存档。未经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借用服 装。
(5) 定期打扫,保持服装、道具清洁卫生,注意做好服装道具的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工作。
(6) 借还服装时必须清点服装数量,并检查服装有无破损、污渍,如发现遗失或人为毁坏,需及时汇报。
(7) 熟悉各类服装、道具使用要求,并告知借用单位和个人。
(8) 离开服装间时应仔细检查门窗和电源,确保安全,并开启空气除湿器。
2.人员聘用:2人
3.发放标准: 300元/月/人,总计发放不超过600元/月。
(五)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补助
1.工作职责:
(1) 遵守工作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擅自脱岗,有事须提前请假,恪守工作纪律,禁止工作时间聊天、打电话、睡觉等。
(2) 学生活动结束后,负责全面的安全检查,电源开关、门窗是否关好,如出现电路故障或门窗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3) 负责活动中心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外干净整洁。
(4) 借用活动中心器材时需出示OA凭证,并存档。未经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借用
(5) 借还器材时必须清点数量,并检查器材有无损坏,如发现遗失或人为毁坏,需及时汇报。
(6) 专人专管,负责将桌椅登记入册,合理放置,整齐划一。
2.人员聘用:1-2人
3.发放标准:300元/月/人,总计发放不超过600元/月。
(六)高水平演出排练补贴
1. 高水平演出范围:省级、国家级等有分量的演出和排练。
2. 要求:
(1) 排练时间按时到场,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完成每一次的排练任务。
(2) 排练认真刻苦,努力提升自身的艺术技能。
(3) 参加演出时提高安全意识,服从学校和带队教师安排。
(4) 在演出中表现优异,为学校挣得荣誉。
3. 发放标准:200----1000元/人
(七)团委商业演出补贴
1. 商业演出范围: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偿性邀请演出。
2. 要求:参照高水平演出要求。
3. 发放标准:100---500元/人
三、附则
1. 本实施办法由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实施,解释权归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