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6-05-14 17:49:19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26〕125号)要求,本届展演活动设置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我校需按规定数量(7篇)择优推荐报送。为做好成果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分为以下2个类别:
(一)学术论文类。围绕高校美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要求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二)教学改革案例类。总结我校美育改革实践经验,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提交“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文字材料5000字以内。
二、选题范围
申报成果应围绕以下方向(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
编号 |
学术论文选题 |
编号 |
教学改革案例 |
101 |
学校美育的内涵与价值功能 |
201 |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
102 |
中华美育精神的内在意蕴与时代价值 |
202 |
高校美育课程与教材建设 |
103 |
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践路径 |
203 |
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
104 |
高校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路径 |
204 |
高校跨学科美育实践 |
105 |
高校学科美育与创新型人才培养 |
205 |
高校美育专门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 |
106 |
“五育并举”视域下高校美育育人模式创新 |
206 |
高校美育评价制度建设 |
107 |
新时代高校美育评价改革 |
207 |
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
108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美育的策略与路径 |
208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 |
109 |
高校数字美育新生态构建 |
209 |
艺术展演育人实践 |
110 |
艺术师范教育改革发展 |
210 |
艺术师范教育基本功展示引领人才培养 |
111 |
高校艺术教育中外比较 |
211 |
高校助力乡村学校美育提质发展 |
112 |
高校美育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路径 |
212 |
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
三、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每个单位每类成果限报1项,总数不超过2项。
(二)人员要求
1.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不设指导教师。
2.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提交,完成人不超过3人,不设指导教师。
(三)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类
(1)提交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件(PDF版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确需出现请用“X”替代)。
(2)格式要求:A4排版,页边距上3.8cm、下3.2cm、左3.5cm、右2.5cm;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副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破折号);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一、”),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序号“(一)”],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序号“1.”,数字为TimesNewRoman);正文仿宋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30磅。
须含摘要(300字左右)、3-5个关键词、正文(不少于5000字)及参考文献,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条理,有实践指导意义。
(3)同时提交《申报表》(附件1),其中“简述”栏字数为500字以内。
2.教学改革案例类
(1)提交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字材料(5000字以内),内容须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要素。排版格式参照学术论文要求。
(2)可选择性提交视频1个(5分钟以内,MP4或MOV格式,大小不超过1G)和图片不超过5张(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300dpi)。
(3)同时提交《申报表》(附件1),其中“简述”栏字数为500字以内。
四、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5月27日前 |
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
6月1日-5日 |
组织专家评审 |
6月8日前 |
公示评审结果 |
6月12日前 |
确定推荐成果并按要求完善材料 |
7月10日前 |
完成省级报送平台填报 |
五、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结合申报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压缩打包注明“单位名称+改革创新优秀申报”,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发送至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联系人夏红处,联系电话18080632567。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挖掘本单位美育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
(二)申报成果须为原创,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特此通知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