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6-03-25 15:5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美育工作要求,集中展示我校美育教育教学成果,营造浓厚校园艺术氛围,学校拟举办2026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蕴美于术,艺启新程——美育教育成果汇报展演

二、活动宗旨

1.高阶展示:集中呈现本学年沫若艺术团及《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与实践成果,彰显大学美育的深度与广度。

2.学术与艺术融合:通过节目展演,展现教学理念、创作过程与艺术思考,强调“术”与“道”的统一。

3.搭建交流平台:为非艺术专业学生提供跨学科艺术交流机会,促进师生互动,营造高雅校园文化氛围。

4.成果检验与导向:将展演作为美育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过程性评价与实践能力培养。

三、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6:30

四、活动地点

北校区实训楼多功能厅

五、参与对象

1.参演人员:2025-2026学年《公共艺术课程》各班级学生、沫若艺术团成员、指导教师。

2.观演人员:校领导、各教学院相关负责人、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全体教师、参演学生及全校师生观众。

六、节目要求与形式创新

本次展演以“学术性导赏+专业性展演”为核心形式,每个节目单元建议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具体构成如下:

1.学术性导赏(约1分钟)

主讲人:任课教师

内容:简要介绍课程定位、教学目标,并结合展示节目,阐述其艺术风格与教学意图。

2.专业性展演

学生进行完整或节选的艺术展示,形式不限(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均可)。

七、节目数量与报送要求

1.沫若艺术团各专长班每班至少报送1个节目,《公共艺术课程》中的每门实践类课程至少报送1个节目。

2.节目内容须体现课程教学成果,兼具艺术性与学术性。

3.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与地点:2026年4月16日前将作品介绍报送至自强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魏老师 0833-2152552)

八、组织与推进安排

1.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人员,进行节目审核与指导,确保节目质量。同时通过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活动相关信息,提升活动影响力。

2.校团委五大学生组织将进行活动宣传设计、视觉呈现、现场执行等工作,作为美育实践的重要环节。

3.展演优秀的作品将优先被推荐到学校五四颁奖典礼及更高平台展演。

本次展演旨在打造一场有思想、有品质、有格调的学术艺术活动,充分体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教育理念。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尽早启动节目策划与排练工作。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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