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改革,构建“一院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工作新格局,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决定开展2026年美育“一院一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1. 传统文化传承类:依托地方文化资源和学校特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项目。
2. 学科美育融合类:将美育深度融入专业教育,挖掘学科中的美学元素,开发跨学科美育项目。
3. 艺术实践体验类:以艺术创作、表演、展览等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4. 美育志愿服务类: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区、乡村、中小学开展美育志愿服务。
5. 校园文化营造类:营造富有艺术气息和文化内涵的学院环境,打造特色文化空间。
6.AI赋能美育类: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美育教学方式,开发数字艺术创作、虚拟展演、智能美育工具等新型美育项目。
7. 其他主题类: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优势,探索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美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各二级学院,可两个学院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育人目标和建设思路,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特色。
2.项目应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具有广泛参与性和可操作性。
3.项目应有稳定的团队和条件保障,确保可持续开展。
4.项目应预期形成可展示、可推广的建设成果。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6年4月3日前)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OA至校团委魏昊)及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自强楼301。
(二)项目评审(2026年4月13日前)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的育人价值、学科特色、可行性、创新性、可持续性等。通过评审的项目正式立项。
(三)项目实施(2026年4月-12月)
各学院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组织过程指导。
(四)项目验收(2026年12月)
各学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组织结项验收。验收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美育“一院一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
2. 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和师资条件,找准美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点,打造真正体现学院特色、具有育人实效的品牌项目,避免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3. 全员参与,注重实效:项目建设要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项目中受益。要注重项目的育人实效,以学生的审美素养提升、艺术能力发展、人文情怀涵养作为检验项目成效的根本标准。
4. 按时报送,确保质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昊 联系方式:17311715825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