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廖玉玲
发布时间:2026-03-03 12:37:37
各分团委: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规范基层团组织生活,强化团员思想政治引领与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及共青团中央、上级团组织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工作要求,引导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时间安排
实施范围:全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5年度新发展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总体时间:2026年3月20日前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化学习教育(2026年1月24日—3月7日)
各分团委、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团章、团内法规与纪律要求,紧扣“五个模范、五个带头”,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与组织观念,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要求与实践逻辑。
(二)规范开展评议(2026年3月7日—3月20日)
以个人自评、团员互评、组织评定相结合,对照团员先进性标准开展民主评议。
1. 个人自评:团员全面总结年度思想、学习、工作、团内生活与社会实践表现,形成书面总结,如实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自评内容。
2. 团员互评: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 组织评定:支委会结合日常表现、民主评议与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研究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建议等次,报分团委审核备案;优秀团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团员总数30%。评议结果作为团籍注册、推优入党、团内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 压实责任,从严落实
各分团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指导与过程监督;各团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流程、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2. 严守纪律,公平公正
各级团组织与全体团员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评议公开透明、结果可信可用。
3. 按时报送,系统录入
各分团委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同步将组织生活会、教育评议情况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做到应录尽录、数据准确。
4.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计入教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请相关团学干部和各团支部高度重视,并及时给分团委书记汇报
校团委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