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2024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夯实团建基础、服务团员青年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建设“省内一流大学”的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册本专科团员青年学生、教师,且符合各奖项相关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的评奖。
二、评选奖项、条件及比例
参照《关于印发<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乐师院团〔2019〕1号)。
注:凡申请2024年度个人奖励的,除优秀基层团委书记外,均需参考2024年度志愿服务情况,原则上申请人2024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必须超过20小时。
三、评选类别
(⼀)个人类。
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学生会、社团各级团学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支部书记;
优秀青年志愿者;
优秀传媒工作者。
(⼆)集体类。
五四红旗分团委;
优秀学生分会;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优秀学生社团;
共青团品牌活动;
优秀传媒中心。
四、评选程序
(⼀)线上申报:线上申报奖项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传媒工作者。
1.学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18:00。每人只可在先进个人奖项中申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2.团支部推荐。通过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评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分团委。
3.分团委审核。各分团委审核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于2025年4月9日18:00期间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名单,并填写《先进个人汇总名册》(附件12)。《先进个人汇总名册》纸质版需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自强楼306);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lsnu.edu.cn(文件命名参考:XX学院“个人”奖)。
(⼆)线下申报:线下申报奖项包括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优秀学生社团、共青团品牌活动、优秀传媒中心。线下申报奖项集体(个人)需根据申报情况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4〜11)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见附件13),并将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于2025年4月3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自强楼306)。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需学院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除线下申报外,另需于4月3日18:00前将支撑材料发送至QQ:3414057247@qq.com,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一个申报奖项的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重命名参考:XX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
五、申报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推报。各学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面向基层,科学安排。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科学安排推荐名额。要结合团支部的组织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表现,将优秀典型推报出来。
(三)把握重点,注重实绩。各学院要注重把开展的团学共建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推动青年团员素质与能力拓展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打造网络新媒体等重点工作,落实团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服务我校团学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上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小杰:QQ:1196381303
联系方式:18882207170
秦琪:QQ:3222933793
联系方式:16608297289
罗杰:QQ:2797801067
联系方式:13340665071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