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5-01-12 18:44:50
各分团委:
为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基层团组织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附件1) 《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工作指引》(附件2)等文件的要求,教育团员青年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从严治团,校团委将于2025年2月开展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面向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实施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9日
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学习教育(1月13日-2月24日)。各分团委自行组织团员学习相关文件及资料,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团员的纪体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使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
2.自评与他评(2月24日-3月9日)。各分团委参考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见附件3)自行进行内部评价。团员认真总结在本年度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4)中的自评一栏;在团员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本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支部委员会或团小组组长根据团员的平时表现和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并由分团委审核、存档,由校团委定期查看了解团员动态。
3.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2025年3月-5月)。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推荐到分团委,由分团委对其审核评定,在五四表彰时推荐到校团委,由校团委对其审核评定,予以表彰,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处理和处分团员均应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填写团员处分登记表或团员离团登记表,并存入该团员档案。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应高度重视,做好统筹与监督,为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保障;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上级团组织的统筹下认真落实好教育评议工作的展开。
2.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应加强监督与自我监督,在团员教育评议开展过程中严守团的纪律,确保教育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3.各分团委在3月9日前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情况记载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