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张鑫
发布时间:2024-09-30 18:19:18
各学院:
为增强学生主人翁意识、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畅通学生权益维护与诉求表达渠道,经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撰写
(一)提案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具有一定的广泛性。提案是由学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其他: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建议。
(三)以下提案不予立案: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相悖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四)提案一事一案,提案主题及提案内容简明扼要。
二、提案的提交
提案人先将提案交由所属代表团,由代表团初审后,于10月18日13:30前将提案征集表(附件一)及提案征集汇总表(附件二)以压缩包形式通过邮箱发送至2584274820@qq.com
三、提案的办理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至大会筹备工作组;
(二)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并将提案办理意见和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
(三)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