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蒋艺涵 发布时间:2024-09-10 16:53:02

各位沫若艺术团的同学:

为做好2023—2024 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办法(2024年修订版)》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沫若艺术团在团团员,且在本学年无处分、无挂科。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2%,奖励金额1200元/生・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8%,奖励金额800元/生・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30%,奖励金额320元/生・年。

三、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无补考科目。

4、按加权成绩(期末成绩50%+艺术团期末成绩50%)从上到下进行排名。

四、评选程序、时间安排

1、流程为:学生申报-评审小组评审-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审核-上报学校审批。

2、学生申报:2024年9月10日-9月16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打印《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申请表》,上交至校团委302办公室,电子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67066333@qq.com

3、评审小组评审:2024年9月17日-9月23日,评审小组评审后,在沫若艺术团内公示名单。

4、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审核: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生可以在线申请(通过易班平台的学工服务-奖助学金-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申请完成后,等待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的审核和公示。

5、学校审批: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学生处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进一步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凡是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每人需提供准确的乐山本地建行卡账号,2024年10月31日前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中。

2、学生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生处资助中心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的,立即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3、凡受奖励资助的学生,如在评定奖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的受奖助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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