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乐山师范学院 “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高胜丽 发布时间:2024-03-27 23:12:06

各分团委:

2023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夯实团建基础、服务团员青年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建设“省内一流大学”的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册本专科团员青年学生、教师,且符合各奖项相关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的评奖。

二、评选奖项、条件及比例

参照《关于印发<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乐师院团〔2019〕1号)。

注:凡申请2023年度个人奖励的,除优秀基层团委书记外,均需参考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情况及2023年度志愿服务情况,原则上申请人必须完成每一期“青年大学习”,且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

三、评选类别

(一)个人类。

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学生会、社团各级团学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支部书记;

优秀青年志愿者;

优秀传媒工作者。

(二)集体类。

五四红旗分团委;

优秀学生分会;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优秀学生社团;

十大共青团品牌活动;

优秀传媒中心。

四、评选程序

(一)线上申报:线上申报奖项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传媒工作者。

1.学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3日18:00。每人只可在先进个人奖项中申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2.团支部推荐。通过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评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分团委。

3.分团委审核。各分团委审核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于2024年4月7日18:00期间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名单,并填写《先进个人汇总名册》(附件10)。《先进个人汇总名册》纸质版需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QQ:2797801067@qq.com(文件命名参考:XX学院“个人”奖 )。

(二)线下申报:线下申报奖项包括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十大共青团品牌活动、优秀传媒中心。线下申报奖项集体(个人)需根据申报情况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9)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见附件11),并将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于2024年4月3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除线下申报外,另需于4月3日18:00前将支撑材料发送至QQ:2072886924@qq.com,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一个申报奖项的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重命名参考:XX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于2024年4月11日进行现场展示。

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由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校内选拔赛暨交流会评选产生。

五、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推报。各学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面向基层,科学安排。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科学安排推荐名额。要结合团支部的组织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表现,将优秀典型推报出来。

(三)把握重点,注重实绩。各学院要注重把开展的团学共建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推动青年团员素质与能力拓展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打造网络新媒体等重点工作,落实团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服务我校团学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上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雅琳:QQ 2464139939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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