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校团委近期将开展学生创新与附加学分认定工作,现就创新与附加学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20级本科毕业生。
二、学分认定标准:
《乐山师范学院创新与附加学分冲抵办法》见附件1
三、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5日之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和附加学分申请表》(附件2)或《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干部附加学分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定,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与附加学分审核登记表》(附件4),并于3月22日之前将评定结果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
3.校团委于3月28日之前将初审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4.各学院于4月3日之前将复审意见报校团委。
5.校团委最终审核后,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将学分认定情况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四、学分认定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到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自己负责。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和附加学分申请表》类别进行填写和申报。
3.各学院必须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4.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lstwsutuozhongxin@163.com邮箱(由学院统一整理汇总后上交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素拓中心。
联系人:王文君 李玉玉 邱金杰
联系电话:15983955283 17738323797 19008334581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