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3〕20号关于成立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者:赵玉仙 发布时间:2023-12-08 09:11:17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乐山师范学院美育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名师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指导引领作用,决定在全校成立美育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打造成展现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窗口和创新美育理念与实践方式方法的平台,引领学生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在职在岗的美育相关岗位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坚定的政治素养

工作室主持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奉献服务意识强,德艺双馨。

(二)扎实的学术积累

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艺术类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美育教学能力,在学校美育教学与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效果好。

(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

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内持续开展美育相关教育教学研究并有一定的成果。

四、申报类别:

根据国家和省级、校级美育重点建设内容,工作室可分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体育艺术、艺术工作坊、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艺术理论鉴赏等类别。

五、工作室人员构成及主要任务

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教师2—5名。以学生为培养对象,通过课程教育、艺术实践活动、艺术竞赛、理论研究、教学改革等形式,全力做好美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建成具有影响力的学校美育教学示范点,助推我校美育改革工作强力开展。主要任务如下:

1.开展美育课程教育教学,每学期开设课程不低于1门,每门课不低于32学时教学(含实践课),创新教学方式,打造美育精品课程,提升学生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加强艺术作品创作,对标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有计划推进作品创作、训练和打磨工作,通过3年建设形成高水平的艺术作品,并力争在全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取得好成绩。

3.开展美育教育实践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或美育交流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校美育教学成果展示,鼓励有条件的工作室建立校外实践基地,提高学生艺术实践能力。

4.加强公共美育理论研究,以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为中心,明确工作目标和研究方向,形成相关的调查报告或者论文。

5.积极参加“浸润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工作室在对口帮扶区域内加强对帮扶单位的美育课程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师资建设和志愿服务的精准指导,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推动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程序及组织保障

1.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份,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叶文阳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3.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时间为三年,总经费3—5万,按照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分三批划拨,每次划拨一万,如遇临时性的校外高级别演出,省级及以上展演或竞赛还可以通过项目申报申请追加经费。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美育教育中心)所有。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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