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师范学院星级社团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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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09:56:03
各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精品社团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将开展“星级社团”评审活动, 由校团委成立“星级社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学生社团
二、申报时间
11月24日完成申报,十二月中旬完成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 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批准成立,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注册登记,且运行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二) 星级社团申报基本条件:
1.思想引领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引导社团成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2.组织建设方面:组织架构健全,具备完善的社团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社团运行良好,工作配合度较高;
3.社团活动方面:积极邀请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并有针对性开设相关讲座,结合社团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并积极宣传社团;
4.积极参加国家 、省级 、市级等相关组织举行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
(三) 以下社团不得参与星级申报:
1.严重违反《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
2.社团主要负责人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3.在星级社团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其余不适当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社团申报,并递交相应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挂靠单位审批——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确定
五、表彰奖励
(一)获评为五星级的社团直接认定“优秀学生社团” 荣誉称号。
(二)被评为五星级、 四星级的社团,在品牌活动评选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