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璐
发布时间:2023-09-12 16:22:41
各位沫若艺术团的同学: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年修订版)》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沫若艺术团在团团员。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2%,奖励金额1200元/生·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8%,奖励金额800元/生·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30%,奖励金额320元/生·年。
三、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无补考科目。
四、评选程序、时间安排
流程为:学生申报-评审小组评审-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审核-上报学校审批。
1、学生申报。9月12日-9月15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打印《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申请表》,上交至校团委104办公室,电子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fangchenchen211110@163.com)。
2、评审小组评审:9月18日-9月19日,评审小组评审后,在沫若艺术团内公示名单。
3、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审核:9月20日-9月26日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生可以在线申请(通过易班平台的学工服务-奖助学金-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申请完成后,等待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的审核和公示。
3、学校审批:9月27日—10月15日,学生处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进一步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凡是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每人需提供准确的乐山本地建行卡账号,11月30日前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中。
2、学生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生处资助中心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的,立即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3、凡受奖励资助的学生,如在评定奖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的受奖助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