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3-09-01 14:13:41

各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2023年暑期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组织我校广大青年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各分团委广泛动员、积极组建团队,青年大学生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在此次暑期社会实践中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社会实践团队及先进个人。为表彰优秀、奖励先进、树立榜样,学工部及校团委经研究后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参加2023年暑期学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参评优秀社会实践的团队由各分青志中心组织报名,并于9月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lssfqnzyzfwzx@163.com,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展示。汇总表命名格式为:xx学院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由团支书与班长共同主持,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不得超过申请该奖项总人数的30%、且不得超过团支部人数的3%(均采用“四舍五入”确定整数);各分团委负责审核评选结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4)于9月15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82730494@qq.com。申请表命名格式为:xx学院+班级+姓名,汇总表命名格式为:xx学院+社会实践个人奖项汇总表。

3.团队成员可申请先进个人奖项;但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每人仅可申请一个个人奖项,不得重复申请,不得一人申请多项。

4.申请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联合本学院其他团支部一起评选,或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三、表彰类别

1.优秀实践团队:通过展示+网络投票产生,一等奖共3个,每支团队奖励2000元;二等奖共6个,每支团队奖励1000元;三等奖共10个,每支团队奖励800元。

2.优秀志愿者:暑假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表现优秀并获得活动主办方认可的。

凡申请优秀志愿者的同学需提交工作期间高清照片数张,或视频若干。

3.先进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家乡、为基层、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并取得良好成效、获得实践地方认可的;创新方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或创新方式值得学习推广的。

凡申请先进个人的同学,需提交电子申请表,并提供高清实践照片数张。

4.优秀实践报告:内容真实、过程清晰、表达流畅,字数不少于3000字。

凡申请优秀实践报告的同学需提交PDF版本的实践报告原文,其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评。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各团支部要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评选工作;各实践团队及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人要积极参与,并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树立榜样、广泛宣传。各分团委要广泛宣传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事迹、成功案例,讲好青春故事、树立青春榜样;

3.注重实绩、产出成果。各分团委要结合社会实践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交流总结,并鼓励同学们将实践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得通过多种方式形成成果,将社会实践成果化。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1.2023年暑期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2.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

3.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报告申请表

4.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报告汇总表

5.2023年**学院暑期优秀实践团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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