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2〕43号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与附加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李嘉怡 发布时间:2022-11-12 20:39:28

各教学院:

校团委近期将开展2023年学生创新与附加学分认定工作,现就2023年创新与附加学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19级本科毕业生、20级专科毕业生。

二、学分认定标准:

《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创新与附加学分冲抵办法》见附件1

三、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2日之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和附加学分申请表》(附件2)或《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干部附加学分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定,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与附加学分审核登记表》(附件4),并于11月29日之前将评定结果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

3.校团委于12月6日之前将初审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4.各学院于12月11日之前将复审意见报校团委。

5.校团委最终审核后,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将学分认定情况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四、学分认定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到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自己负责。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和附加学分申请表》类别进行填写和申报。

3.各学院必须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4.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lstwsutuozhongxin@163.com邮箱(由学院统一整理汇总后上交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素拓中心,联系电话:

李佳欣:17360564999 郑超博:15182031153 王馨悦:18881336436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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