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乐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张峰等六人为乐山市承办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先进集体(个人)的公示
发布者:赵玉仙
发布时间:2022-10-10 17:10:07
根据乐山市委工作安排,拟表彰一批在乐山市承办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团委根据工作安排,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体育学院、团委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拟推荐乐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为先进集体,体育学院张峰、余尾、邹勋、熊仪,校团委赵玉仙为先进个人,体育学院学生杨华为先进志愿者。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团委反映,联系方式:18228326852。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