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2〕21号 关于乐山师范学院 2021 年度 “ 五四 表彰 ” 评选的结果公示
发布者:曾慧芸
发布时间:2022-04-25 20:33:48
各分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乐山师范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团〔2019〕1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集体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现将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5日—4月2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19980405255。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