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高校教师积极参与赛事指导,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全国组织委员会将依照竞赛章程及惯例,对表现优秀的指导教师予以激励,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当然认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直接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
1. 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特等奖作品指导教师。
2. 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累进创新专项奖”作品指导教师。
3. 入选“挑战杯”竞赛指导暨科技创新宣讲交流团 ,并于2021年10月31 日前依照竞赛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安排开展过宣讲工作的指导教师。
4. 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红色专项活动特等奖作品、“揭榜挂帅”专项赛特等奖作品、“黑科技”专项赛“星系”
级作品排序第一的指导教师。
(二)推荐认定
5. 从未获得过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但曾指导作品参加过5 届(含)以上校级“挑战杯”竞赛以及4届(含)以上省级“挑战杯” 竞赛,所指导作品在上述届次校赛、省赛中均获得三等奖(含) 以上成绩并指导学生尽心尽力、事迹突出的指导老师。指导届次包含本届,且可以不连续。各高校推报符合条件的人选后, 由省级赛事组织协调委员会择优推荐,全省推报人数不超过5人。
二、申报材料
1. 符合“当然认定”条件的指导教师不必再提供支撑材料。
2. 符合“推荐认定”要求的指导教师,需提供佐证材料(附件1) 。佐证材料包括历届竞赛获奖证书并证书上可见指导教师姓名;如无证书或证书上不可见指导教师姓名的,需提供情况说明,由所在学校及团省委盖章后上报。如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不再补充推报。
三、申报方式
1. 鉴于比赛延期,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特等奖作品指导教师的优秀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2. 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并汇总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包括“当然认定”和“推荐认定”) ,提交申报汇总表( 附件2 )至团省委学校部。汇总表应为两份 ,一份为加盖校团委公章的PDF文件扫描件,一份为Word格式的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1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09043923@qq.com,“推荐认定” 的相应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1. “当然认定”的指导教师必须为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申报阶段,在竞赛网站或赛事系统中已填报的教师且应满足申报条件。如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不再补充推报。
2. 每位教师如满足“申报范围”中所述多项条件的,可任选一个申报即可,每位教师仅授1次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联系人:王子睿 联系电话:15807372314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