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1〕29号 关于开展 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的通知
发布者:余田鑫
发布时间:2021-11-10 19:33:42
各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四川省委的要求,现通知团(总)支部开展“对标定级”第一阶段的对标自评、违规发展团员及团员档案规范化核查工作。各分团委严格落实工作指引(附件1)相关要求,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附件2)。其中,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分团委审核后的星级,各团支部均需录入“智慧团建”中“对标定级”板块。完成后请各分团委将文件压缩好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