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1〕28号 关于乐山师范学院星级社团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09 10:01:07

各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精品社团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将开展“星级社团”评审活动,由校团委成立“星级社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学生社团

二、申报时间

11月9日至11月20日完成申报工作,十二月完成评选与公示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批准成立,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注册登记,且运行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二)星级社团申报基本条件:

1.思想引领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引导社团成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2.组织建设方面:组织架构健全,具备完善的社团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社团运行良好,工作配合度较高。

3.社团活动方面:积极邀请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并有针对性开设相关讲座结合社团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并积极宣传社团。

4.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市级等相关组织举行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

(三)以下社团不得参与星级申报:

1.严重违反《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

2.社团主要负责人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3.在星级社团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其余不适当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社团申报,并递交相应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挂靠单位审批——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确定

五、表彰奖励

(一)被评为五星、四级的社团,在活动经费方面给予支持,获五星级社团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学生社团”。

(二)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社团,增加一定比例的“优秀社团会员”评选名额。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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