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9-26 17:52:07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方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沫若艺术团成员。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2%奖励金额1200元/生一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沫若艺术团人数的8%奖励金额800元/生一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沫若艺术团人数的30%,奖励金额320元/生一年。

三、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品学兼优,2020-2021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较好。

3、为艺术团做出卓越贡献者,没有补考科目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流程为:个人申请——评审小组评审——校团委审核——学校审批。

1、个人申请:符合有关条件者9月30号之前上交纸质申请表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申请表发到指定邮箱(3107293938@qq.com)。

2、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小组审核完成后公示名单。申请完毕后,等待校团委审核与公示、学校审批。

3、校团委审核:评审小组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后在10月上旬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10月中下旬学校审批,并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

凡获得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的同学,评审结束后由学生处会同财务处及时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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