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鼓励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校团委决定于 2021 年 9 月起开展竞赛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专科生可参加全部 3 项主体赛事;毕业 3 年以内(2019 年 7 月 1 日之后毕业) 的本、专科生可代表我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 3 项主体赛事。
(一)创业计划竞赛
竞赛项目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和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 个组别。
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和财务管理等。
(三)公益创业赛
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
三、参赛要求及申报条件
(一)竞赛申报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竞赛申报实行分类、分组申报。作品申报形式为创业计划书。申报条件:
申报已创业类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的项目。
申报未创业类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具有核心团队, 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 个月以下的项目。
2、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
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申报形式为企业运营报告。 申报条件: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申报者申报条件、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参赛
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作品申报形式为创业计划书。
申报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请该赛事。
(二)参赛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10 人(含技术、财务、营销等对应专业)。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每个团队须有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人。根据项目涉及的学科,大力支持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 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4、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 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四、赛程设置
参赛者向各学院分团委提出参赛申请,组建团队、申报作品,各分团委经过初选后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参加比赛。比赛分报名、初审、复赛和决赛等阶段。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宣传、报名(9 月 15 日-10 月 24 日)
请各学院积极在学院中广泛宣传动员和挖掘,于 10 月 24 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盖章(一式一份)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团委二楼),电子稿发邮箱(邮箱:809043923@qq.com),各学院重点推荐项目在学院统计总表上注明。
(二)初审、复赛(10 月 25 日—11 月 15 日)
组委会根据作品情况,组织专家初审后给予评审意见。作品修改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复赛评审,公布入围决赛团队名单。
(三)决赛
入围决赛的团队统一组织评审答辩,评出获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次校内选拔赛共立项 50 项, 对于立项作品进行培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工作, 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加;同时要突出重点, 协助学校做好参赛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组织优秀的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是一项全校性的学生科技活动,各学院对竞赛组织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作品培育是持续性工作,确立选题以后,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产品或服务、市场调研、撰写创业计划书, 并取得相关产品应用等辅证材料。未尽事宜,大赛相关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杨蓓蓓,联系电话: 18981397272。
附件:
1、创业计划赛项目申报书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3、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
4、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