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24 11:56:0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乐山师范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团委〔2021〕4号)文件精神,经分团委、学生分会申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核,评审团打分等环节,现将2021年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学生分会材料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4月22日--4月24日 18:0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到校团委。
联系电话:2277091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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