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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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12:29:59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度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团学生。
二、评定等级及比例
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沫若艺术在团学生人数3%。
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沫若艺术团学生人数10%。
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沫若艺术团学生人数17%。
三、评定条件
(一)在艺术团工作中做出特大贡献并受到老师同学较大好评的;
(二)积极维护和扩大本团荣誉者;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9-2020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2019-2020学年成绩无挂科者;
(五)排练时候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在排练表演中有较大进步者;
四、评选程序、时间安排
为了进一步规范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评选,2019—2020学年度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的评选通过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沫若艺术团的奖学金进行评选。流程为:学生申请、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评审、公示。
(一)学生申请
2020年09月28日-2020年09月29日18:00,沫若艺术团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的团员,本人如实填写《沫若艺术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向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评审
2020年09月29日-2020年09月30日,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沫若艺术团的奖学金进行初步评审。
(三)公示
2020年09月31日-2020年10月08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学生在享受乐山师范学院沫若艺术团奖学金期间,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的,立即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