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山师范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18 16:33:59

各班级:

在乐山师范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任期满届之时,我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拟定召开乐山师范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不忘初心使命,锐意改革进取,明确新形式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任务和思路,进一步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争创省属一流高校的目标汇聚青春力量。

二、大会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19125

(二) 地点:学术报告厅

三、会议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 审议和批准乐山师范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今后一年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任务;

(三) 选举产生乐山师范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代表的构成、名额

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此次乐山师范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构成中,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为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2%,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五、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 代表产生条件

1. 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和爱国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

3. 做到品行端正,坚持严于律己,不违反校纪校规且无受处分情况,争做优秀团员,积极参与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做到学有余力,学业优良;

4. 热爱学生工作,践行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坚决维护广大学生权益,帮助同学解决现实困难;

5. 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坚决防范功利化和官僚化,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组织纪律性强、有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学生事务,努力提高议事与办事能力。

(二) 产生办法

乐山师范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按规定的代表条件、分配名额以及构成要求,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初步名单,差额率20%。经乐山师范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议通过后,产生正式代表。

六、代表资格审查

  上次学代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七、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乐山师范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作为乐山师范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1118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电话: 0833-2277091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