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沫若艺术团(美育名师工作室)任职教师课时的公示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6-01-04 09:40:51
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乐师院〔2016〕127 号《乐山师范学院艺术体育专长班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范美育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开展,经学院严密审核、校团委谨慎审批,现对美育名师工作室任职教师2025-2026-2学期课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涵盖戏剧班、器乐班、非遗班、书法班、合唱班、舞蹈班等课程班级,具体教师及对应课时信息如下: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6日(共3天 )
三、反馈方式
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清晰写明异议内容、具体依据、个人姓名、所在班级/部门及联系方式 )反馈至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联系电话:17311715825。
我们将对反馈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处理,并及时向反馈人回复处理结果,确保教学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