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沫若艺术团(美育名师工作室)任职教师课时的公示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6-01-04 09:40:51

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乐师院〔2016〕127 号《乐山师范学院艺术体育专长班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范美育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开展,经学院严密审核、校团委谨慎审批,现对美育名师工作室任职教师2025-2026-2学期课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涵盖戏剧班、器乐班、非遗班、书法班、合唱班、舞蹈班等课程班级,具体教师及对应课时信息如下: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6日(共3天 )

三、反馈方式

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清晰写明异议内容、具体依据、个人姓名、所在班级/部门及联系方式 )反馈至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联系电话:17311715825。

我们将对反馈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处理,并及时向反馈人回复处理结果,确保教学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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