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第三十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承办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5-12-09 14:41:59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三十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招标通知》要求,为确保艺术节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经各单位自愿申报、评审组资格审核及综合评审,现将第三十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各活动承办单位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舞韵青春,逐梦韶华”舞蹈大赛:承办单位为校团委(沫若艺术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4月。
(二)“巧手筑梦,绿意新生”手工制作大赛:承办单位为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
(三)“语润芳华,声动全场”校园金话筒主持人大赛:承办单位为校团委(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新闻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4月。
(四)“青春放歌,声耀校园”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承办单位为校团委(校学生会)、教育科学学院,活动正在开展(原暂定时间为2025年11月-2026年3月)。
(五)“镜览校园,定格美好”摄影大赛:承办单位为新闻与传媒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
(六)“墨韵匠心,书写青春”书画大赛:承办单位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
(七)“以声传情,诵响初心”经典演讲诵读大赛:承办单位为校团委(学生团委)、经济管理学院、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3月。
(八)“乐鸣雅韵,弦动青春”器乐大赛:承办单位为音乐学院,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
(九)“光影筑梦,青春纪实”微电影大赛:承办单位为校团委(三江潮),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
二、公示期
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联系部门: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联系邮箱:2958564788@qq.com
·联系电话:0833-2277092
四、其他说明
1. 各承办单位请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对接活动筹备相关事宜,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活动开展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及资料留存工作,着力打造活动品牌,提升活动影响力。
3. 公示内容中活动时间均为暂定,后续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承办单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要求。
特此公示
校团委(美育教育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