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学生社团同学们:
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推动学生社团有序发展,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外生活,展示学生风采,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社团活动中心拟开展社团注销注册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社团注销
(1)注销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受理社团注销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2)注销所需材料
1.乐山师范学院社团注销申请表(见附件1)
(3)注销具体流程
1.因缺少指导老师、社团人员等情况可提交注销申请,特殊情况强制注销,详细请看社团注册(五);且不能随意注销,需先召开社团会员大会(2/3以上人员参加有效、参会人员2/3以上签字确认有效),再进行填表工作。
2.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社团注销申请表》(见附件1),说明详细的注销原因等情况,并由二级学院及现任社团指导老师、社长签字盖章,必须每一项都签字。
3.提交已盖章、已签字的纸质申请表至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可提前通过联系方式咨询社发部相关工作人员。
4.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社发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结果反馈至社团成员、指导老师、挂靠单位,社团注销完成。
2、社团注册
(1)注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接受社团注册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
(2)注册条件
1.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
2.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3.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是挂靠于学院或者校级部门。
5.至少1名指导教师(且1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社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
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3)注册所需材料
1.乐山师范学院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乐山师范学院新社团成立登记表(见附件3)
3.社团通讯录(见附件4)
4.学生社团章程及管理办法(模板)(见附件5)
(4)注册具体流程
1.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新社团成立登记表》(见附件3),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负责人信息等。
2.准备社团章程,明确社团的组织架构(需要社长、副社长、财务部等职务,并找到一个挂靠学院、指导老师)、活动规则等,申请表需由二级学院及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3.提交已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章程至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可提前通过联系方式咨询社发部相关工作人员资料提交位置。
4.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社发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社团注册成功,若申请材料不齐全,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核,审核如果仍然不符合注册成立条件,不予批准注册成立,并告知申请人。
(5)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成立,并强制注销
1.申请成立时申请材料信息等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星级评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在同一学校同一学院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5.涉及宗教文化的。
6.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7.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8.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9.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0.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3、相关注意事项
(1)注册和注销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信息,将不予注册或注销。
(2)社团注册后应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整改或注销处理。
(3)当有社团申请注销并成功后,新社团注册才有名额,彼时将发布可注册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注册材料。
(4)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交纸质版(包括盖章)及电子版压缩包(不包括电子章)。提交资料请联系社团发展部,相关电子资料压缩包请发至邮箱:3584093652@qq.com,邮件中需附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5)请各社团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注销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社发部(毛依玲 电话:19383386249QQ:3584093652)。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
2025年10月20日